合同谈判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过程:

(1)介绍(Protocol):彼此塞暄,相互认识,建立良好的气氛;
(2)试探(Probing):谈判者确定要谈的问题,以及另一方的优势和弱点;
(3)讨价还价(Scratch Bargaining):进行实质性的讨论并作出让步;
(4)结束(Closure):汇总讨论的结果并作出最后的让步;
(5)协议(Agreement):双方达成最终协议。

合同谈判中常使用如下技巧:

(1)最后期限(Deadline):坚持一个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,迫使对方让步;
(2)出人意料(Surprise):抛出全新的消息以打乱对方的谈判计划;
(3)权力有限(Limited Authority):声称无权对刚刚达成一致的问题做最终的决定,要请示领导,拖延谈判进程;
(4)关键人物回避(Missing Man):声称能拍板的人不在,拖延战术;
(5)公平合理(fairand Reasonable):提出与其他类似情形的比较,以证明己方的要求是合理的;
(6)战略拖延(Strategic Delay):提出休会,以将对方的注意力从当前讨论的问题上转移开,或者是改变己方的谈判部署;
(7)通力协作(Reasoning Together):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,以使双方受益;
(8)撤回(Withdrawal):假装进攻某一个问题,然后撤回,以掩饰己方的弱点;
(9)不合理(Unreasonable):使对方的要求显得不合理;
(10)建议仲裁(Suggesting Arbitration):吓唬对方以达成协议;
(11)既成事实(Fati Accompli):坚持某一个争论的问题己方已经决定了,不能改变。